【非禮判囚】涉藉趕走昆蟲非禮7女子 建築工囚32個月官斥未改過自新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4/22 15: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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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案建築工人早前承認7項非禮及3項盜竊罪,於區域法院被判監32個月。(資料圖片)

29歲建築工人涉多次於中大及其他港鐵站,訛稱女子背上有蟲或蟑螂,藉詞將蟲趕走而非禮7名女子,更曾藉機偷去對方財物。涉案建築工人早前承認7項非禮及3項盜竊罪,今(22日)於區域法院被判監32個月。法官判刑時指,被告曾接受輔導,卻掩藏自己真實想法,不願意處理背後問題,被告明顯未準備好改過自身,重犯機會高。

被告張偉雄(29歲)早前承認7項非禮及3項盜竊罪,當中涉及7名事主。

辯方今求情指,本案並非一般典型的港鐵非禮案,本案案情比較輕微,部分控罪中的犯案手法僅涉及摸受害人的背部或觸摸到衣服,而觸摸到胸部的時間亦很短暫。

法官判刑時指,根據心理及背景報告,被告會觀看女子被性侵的色情片,並對陌生女子有性幻想,並有窺淫癖及摩擦癖,重犯風險高。

被告有非禮案底,數年前曾被判感化令,但被告接受輔導時,曾掩藏自己真實想法,不願意處理背後問題,亦表現出沒有動力接受治療,被告於感化令期間干犯本案。

法官認為,被告明顯未準備好改過自身,而且重犯機會高,他犯案時並非輕輕摸到受害人部位,而是持續不斷地犯案,部份受害人被摸胸,其中一名受害人為16歲女學生。

法官考慮到被告違反感化令下干犯本案,會就該案重新考慮判刑,加上本案之刑期,判監2年8個月。

案情指,被告於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期間,分別在香港中文大學、港鐵大學站、上水站、旺角站、恆安站等地點非禮7名事主,並偷去其中3人財物。被告犯案時曾聲稱有蟲或蟑螂在女事主的背上,或指有蟲跌入上衣內,並假裝想幫助對方拍走蟲或蟑螂。

部分女事主被拉高衣服,被告曾接觸到其皮膚。被告又曾藉詞伸手入某些事主的衣服摸胸及拉事主胸圍,有部分事主曾聽從被告指示脫下外套及卸下袋子,期間錢包及現金等被盜。被告警誡下承認犯案後有成就感,因事主不知被非禮,還會向他道謝,被告又稱不能控制自己而犯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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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欣樂